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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網(wǎng)民李文俊反映交警四大隊民警問題的調查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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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16-7-26 09:57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1、李文俊,男,31歲,摩托車駕駛人,投訴人。
    2、楊某,女,55歲,電動兩輪車駕駛人,事故傷者。
    3、石某,女,61歲,兩輪電動車乘坐人,事故中受傷。

    二、事故簡要情況:
    2016年5月18日13時30分,李文俊駕駛隨S10716兩輪摩托車沿交通大道由隨州往厲山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湖北海潤制藥有限公司門前路段時,與由西向東斜穿交通大道楊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后載石某)相撞,造成兩車受損、楊某、石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三、事故處理情況:
    2016年6月7日,四大隊經調查認定,下達了李文俊、楊某負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石某無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認定下達后,摩托車駕駛人李文俊對認定不服,向交警支隊申請復核。6月17日,交警支隊受理李文俊的事故認定復核申請。6月27日,交警支隊下達了撤銷原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6月30日,四大隊重新下達了楊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李文俊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石某無責任事故認定。

    四、相關情況說明:
  。ㄒ唬╆P于未及時下達事故認定書問題。四大隊在重新下達認定書后,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領取事故認定書,因為電話聯(lián)系李文俊時,李文俊的電話未能接通,導致重新下達的認定書未能及時領取。7月20日,在李文俊的電話接通后,第一時間將認定書下達給了當事人李文俊,李文俊對下達的事故認定書無異議。同時,對暫扣的駕駛證予以了返還。

    (二)關于未及時歸還其駕駛證問題。事故發(fā)生后,楊某、石某兩名傷者在醫(yī)院接受治療,急需大量醫(yī)療費,而李文俊駕駛的摩托車未投保交強險。6月1日,四大隊按照《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造成交通事故的車輛已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賠償。沒有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由該車輛的所有人、使用人按照相當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賠償!钡囊(guī)定,向李文俊下達了墊付醫(yī)療費通知書,通知其在交強險范圍內為兩名傷者墊付1萬元醫(yī)療費,但李文俊一直未向兩名傷者墊付治療費。為了督促李文俊積極履行賠償義務,為兩名傷者墊付治療費用,民警對其駕駛證進行了扣留。截止目前,兩名傷者已用醫(yī)療費37000余元,均由傷者自己墊付。

   隨州市交警支隊四大隊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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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6-7-26 11:50 | 只看該作者
騎摩托車的,都能不能長點心?大中午的視線那么好還能撞上,可見車速不慢,人還在打野。
話說回來,這份所謂的“官方回復”,看完了也是想笑。6月底你復核結果出來,打別人電話打不通?難道就打了一次,響一聲就掛?!等別人20號在網(wǎng)上發(fā)牢騷了,你們的電話馬上就打過去,還能打通了!其實網(wǎng)友們很多在找“公仆”們辦事時都經歷過這些“人民公仆”們對待主人的態(tài)度和嘴臉,大家都不是傻子,假惺惺的官樣回復里,就別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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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隊的,哈哈  發(fā)表于 2016-7-2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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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6-8-5 14:59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李四郎 發(fā)表于 2016-7-28 15:15
電動車是不是也要買交強險

這個是不規(guī)范的地方,現(xiàn)在的電動車都沒有買保險,很坑人。我所在的省市出臺的XX安全條例第67條規(guī)定,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發(fā)生撞擊,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的要負40%到50的賠償責任,這個主要的目的是保護弱勢群體。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有相關規(guī)定,各個地方省市執(zhí)行有所不同。(本人不在湖北工作,別噴我)交警主要是給你們定責任的,在你們雙方同意下可以幫你協(xié)商一次。如果實在協(xié)商不行,自己到法院起訴解決。關于扣證,辦理事故認定,都有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你看下程序是否規(guī)范。如果不規(guī)范,為有效投訴。否則,瞎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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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fā)表于 2016-8-5 11:31 | 只看該作者
每次見到大量的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在馬路上隨意穿插、逆行、無視紅綠燈、、、總想爆粗口、、、
一旦頭破血流,往往又為之嘆息。。。

交警遇到類似情況,往往不是嚴格劃責,有意偏向弱者,這也是我們特色社會主義的國情,
多少帶點和諧社會,但與依法治國有相違背。
長此以往,不遵法者肆無忌憚,有法不依,扯皮鬧蛋的多!
為長久計,還是應該嚴格執(zhí)法,嚴格依法辦事,讓違法者自食惡果,才能樹立法律的威嚴,減少違法者的僥幸心理,社會才能真正走上正常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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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fā)表于 2016-7-29 09:24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happy_happy 發(fā)表于 2016-7-28 22:47
這個不清楚。我只知道有發(fā)動機的叫機動車,機動車都要交交強險,這是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
國家規(guī)定,對時速超過20/h的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發(fā)生交通事故按機動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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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fā)表于 2016-7-28 23:30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支持四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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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fā)表于 2016-7-28 22:47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李四郎 發(fā)表于 2016-7-28 15:15
電動車是不是也要買交強險


這個不清楚。我只知道有發(fā)動機的叫機動車,機動車都要交交強險,這是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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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fā)表于 2016-7-28 15:15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happy_happy 發(fā)表于 2016-7-26 17:14
不是這樣的。法律規(guī)定的目的就是要讓所有的機動車駕駛人交交強險,不交這就是一種懲罰性條款。責任劃分 ...
電動車是不是也要買交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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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fā)表于 2016-7-28 07:00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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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fā)表于 2016-7-28 06:40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久而舊之 發(fā)表于 2016-7-26 11:50
騎摩托車的,都能不能長點心?大中午的視線那么好還能撞上,可見車速不慢,人還在打野。
話說回來,這份所 ...
我可以很負責的告訴你,車子跑的不快,也沒有打野,我的駕駛證B跟D合在一起,那個地方有監(jiān)控,跑快了扣了D證的B證的也會扣,還要去年檢,騷麻煩。第一次責任認定你看看,路線發(fā)現(xiàn)都給改了,給你你會同意嗎,現(xiàn)在說的輕描淡寫,當時干什么去了,第一次責任認定的二十天才出來,第二次幾天就出來了,這速度要我不知道怎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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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fā)表于 2016-7-27 20:34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說的輕描淡寫,你怎么不說說第一次下責任認定書的時候把方向路線都給改了,這樣的認定書我會服氣嗎?本人的手機24小時開機,怎么會打不通。還有本人從一開始就說按責任認定上的責任賠償,從來沒有說過不給錢,你們亂下責任認定,我怎么賠償,關于我要負的責任,我會負的,關于你們的責任,我會等事情解決以后打027--12389湖北省公安廳警察投訴專用電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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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fā)表于 2016-7-27 20:04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騎電動車的有交強險嗎?憑什么要騎摩托車的付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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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6-7-27 08:01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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