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情況比較糾結,懇請各位來出出主意啊。
我已經有兩套房子了,前面一套是我剛畢業(yè)的時候父母給我買的小房子,就是一室一廳的那種,我一直留著沒舍得賣。結婚的時候怕老婆嫌小于是跟老婆用公積金一起貸款買了一套比較大點的兩房,當時錢也不夠買三房。
現(xiàn)在也好多年了因為準備要二胎的話,房子也住不下,總不能孩子分開住吧。就想換個三房,如果用商貸的話,每個月加上以前的公積金貸款就太多了,有點負擔不起。
我現(xiàn)在就想要么賣掉一套房子來還貸,要么把房子租出去賺房租來還貸款。
方案一:把現(xiàn)在住的那套賣掉。直接還掉公積金貸款剩余部分,剩下的還可以用來做首付,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買三房,小房子可以出租出去。感覺這樣是最省錢的。
方案二:把兩套都租出去賺房租,同時償還商業(yè)貸款跟公積金貸款。
我就在想,房子現(xiàn)在價格很低,所以我考慮入手,價格低的時候確實不適合賣房啊。真是糾結了。到底是租出去還是賣一套呢。哦,還有貌似我的小房子寫的父母名字。公積金貸款的這套寫的是我跟我老婆的名字,第三套再買我們稅費又要多交了吧。哎,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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