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水市檢察院依法對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告人楊某某提起公訴。
案情簡介:2020年10月22日6時許,楊某某在沒有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二輪摩托車將前方行人丁某某撞倒,造成丁某某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經評定,楊某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發(fā)后,楊某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2020年11月6日,楊某某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xié)議,并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
廣水市檢察院審查認為,楊某某違反交通管理法規(guī),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他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楊某某自愿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理;楊某某賠償了被害方損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諒解,可以酌定從輕處罰。
年關將至,檢察官溫馨提醒:安全駕駛,人人有責,多一分小心就多一分安全;事故無情,切莫心存僥幸,定要持證駕駛!
(來源:廣水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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