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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jiān)庭公正執(zh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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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fā)表于 2015-7-21 15:27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5年7月21日,隨縣唐鎮(zhèn)某村村民吳海波來到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qū)彵O(jiān)庭法官贈送錦旗:公正執(zhí)法,廉政為民。感謝人民法官為他討回公道。讓一個普通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
      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終審判決書:判令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隨州分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給付吳海波保險理賠款20萬元。案件受理費8600元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隨州分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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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fā)表于 2015-8-28 17:3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老吳- 于 2015-8-27 21:35 編輯
wx_心靈共_S5boq 發(fā)表于 2015-8-27 16:29
請問下老吳,以前在市內(nèi)某單位工作時買了兩年半的社保,已經(jīng)停交保費三年,自己交的那部分可以退嗎?

    如果你還在其他單位上班繼續(xù)交社保可以接上的。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打電話咨詢。號碼就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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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fā)
 樓主| 發(fā)表于 2015-7-21 15:3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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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樓主| 發(fā)表于 2015-7-21 15:4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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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fā)表于 2015-7-21 17:48 | 只看該作者
該換個手機了,像素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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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fā)表于 2015-7-21 21:17 | 只看該作者
走關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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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關系還特別硬,那就是法律。  發(fā)表于 2015-7-22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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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fā)表于 2015-7-21 22:11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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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整理,能否發(fā)給你幫忙重新發(fā)上來?  發(fā)表于 2015-7-2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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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fā)表于 2015-7-22 00:43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個人覺得商業(yè)保險就是傳銷詐騙,請你投保時說的天花爛墜,若果想退保讓你赦血本。當初簽的合同密密麻麻小字,可以說沒有幾個客戶會逐字推敲都是業(yè)務員夸夸其談的各種實惠,被忽悠的客戶想退保的話則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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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fā)表于 2015-7-22 15:04 | 只看該作者
現(xiàn)在還有這么好的法官,在法院打官司都是打的關系,有的法官顛倒黑白,不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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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shù) 1金幣 +3 貢獻 +3 收起 理由
老吳- +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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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fā)表于 2015-7-22 15:43 | 只看該作者
在公司與個人發(fā)生矛盾時,個人往往是弱者,公司、銀行確實是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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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fā)表于 2015-7-22 15:46 | 只看該作者
保險公司這次沒賴住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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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fā)表于 2015-7-22 17:02 | 只看該作者
應該給這個公司備注誠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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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fā)表于 2015-7-22 17:16 | 只看該作者
不清楚案情,所以無法得知判決是否公正。

法官秉公執(zhí)法應該是常態(tài),而不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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