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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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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21-7-5 15:10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和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要求,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規(guī)范招生秩序,構建良好教育生態(tài),現(xiàn)就做好我市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

(一)嚴格落實免試就近入學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下同)要嚴格執(zhí)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規(guī)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采用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

(二)科學合理劃片招生。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縣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科學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根據縣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guī)模、班額規(guī)定等因素,科學合理制定本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qū)劃分方案,依法依規(guī)確定民辦學校招生范圍,下達起始年級招生計劃,對社會予以公布,并嚴格執(zhí)行。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

(三)規(guī)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根據其辦學條件、規(guī)模依法依規(guī)下達招生計劃,并將下達的招生計劃報市教育局備案。民辦學校不得超范圍和超計劃招生、超班額編班。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直接錄。粓竺藬党^招生計劃的,一律實施電腦搖號,并邀請紀檢監(jiān)察機關現(xiàn)場監(jiān)督或公證部門現(xiàn)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在原劃片入學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學校不得拒收。

二、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一)依法保障入學權利。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或在培訓機構等學習替代國家統(tǒng)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二)切實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責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職責,落實雙線控輟保學責任制,把控輟保學納入對學?己说闹匾獌热荨8鞯卦谡猩雽W前對轄區(qū)內適齡兒童少年調查摸底,建立和完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工作臺賬,扎實做好失學輟學學生勸返工作,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實現(xiàn)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一個不能少”目標。

(三)嚴厲查處非法辦學行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排查并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jié)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保障特殊群體接受義務教育

(一)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各地各校要積極接收隨遷子女入學,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要優(yōu)化簡化入學流程,減少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嚴禁要求隨遷子女家長提供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戶籍地無人監(jiān)護證明。要合理布局學校,擴大學位供給,積極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進入公辦學校就讀。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tǒng)籌安排。請各縣(市、區(qū))教育局于9月26日前將本地2021年隨遷子女就學工作情況總結和《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情況表》(見附件),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二)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殘聯(lián)等部門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數據核對,根據分類安置原則,組建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科學進行入學評估,落實“一人一案”,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各類學校應當積極為殘疾學生入學后的學習、生活提供便利和條件,落實教育優(yōu)待政策。

(三)落實優(yōu)撫對象等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xiàn)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各類優(yōu)撫對象,各地要積極落實國家及省有關教育優(yōu)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學。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等就學工作。

四、規(guī)范招生行為

(一)統(tǒng)一印制,依規(guī)發(fā)放《通知書》。嚴格實行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通知書》由各縣(市、區(qū))統(tǒng)一印制、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發(fā)放,明確發(fā)放流程和時間,學生及家長(監(jiān)護人)到劃片入讀學校領取縣(市、區(qū))制發(fā)的入學通知書。學生憑入學通知到指定學校報名就讀。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招生結果完成國網學籍注冊工作,對9月10日仍未入學的學生,各地要按照控輟保學方案,啟動勸返程序,落實包保責任,進行逐一清查走訪,依法依規(guī)勸返。

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擇校生不得享受優(yōu)質高中到校指標,即不得享受“名額分配生”資格。擇校生的認定,以《通知書》為準,學生實際就讀學校與《通知書》指定學校不一致的即為擇校生。凡擇校入學的學生,在入學前必須與所擇校就讀的學校簽訂“擇校入學自愿放棄‘名額分配生’資格承諾書”。民辦學校招生范圍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招生范圍內的學生享受“名額分配生”資格。擇校生認定工作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組織。

(二)公開透明,優(yōu)化招生工作流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便民、高效、公開的原則,進一步優(yōu)化工作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必要證明材料要列出清單并提前一次性告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時建立本區(qū)域的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tǒng)。公辦民辦學校招生信息和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信息登記、報名、審核、錄取、公布結果等整個流程均應在當地統(tǒng)一的招生管理系統(tǒng)進行。公辦民辦學校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三)嚴明紀律,強化招生過程監(jiān)管。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切實規(guī)范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招生行為。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yǎng)學生,不得舉行任何名義的新生摸底考試,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各地要加強對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的監(jiān)管,制止招生亂象,彰顯教育公平,努力化解義務教育擇校問題。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招生,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定班額,確保2021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不新增“大班額”、“超大班額”。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備受人民群眾關注。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監(jiān)督和管理,將其作為維護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的具體行動。請各縣(市、區(qū))教育局于6月30日前,將本地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應急預案、招生工作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二)廣泛引導宣傳。各地要堅持公開、公正、便民原則,搭建多形式、多渠道、立體化義務教育入學招生政策宣傳平臺,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和政策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電話及要求學生家長提供的證件資料種類,做好《隨州市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飳嵤┓桨福ㄔ囆校方庾x宣傳,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wěn)有序,維護社會穩(wěn)定。

(三)強化追責問責。各地要建立健全監(jiān)督舉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jiān)督。對問題線索要認真核實查處,凡違反政策規(guī)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學校,還可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市教育局將對各地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工作進行專項檢查。

附件:


注:1. 請?zhí)顖?021年9月開學后數據,9月26日前將蓋章的表格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電子稿發(fā)送至郵箱:305774579@qq.com。
2.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數據應與教育事業(yè)統(tǒng)計口徑保持一致。

(來源:隨州市教育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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