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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16-2-20 23:26
正文摘要:本帖最后由 徐柱平 于 2016-2-21 16:39 編輯 今天上“隨州網”,看見了一個似曾相識的帖子:府河大橋下“禁止貨車通行”的牌子倒了! 點開一看,這不是我2 ... |
你好,看到你的帖子,給我的感覺是你一定還在生氣中,其實也沒有特別值得生氣的,站在你的角度,一個原創(chuàng)帖,就是自已的成果,被別人轉載而又沒注明出處,好象有自家東西被偷的感覺,這完全能夠理解! 其實互聯網這一塊,對帖子和微博,知識產權的問題,到目前為止,據我個人理解好象還是法律空白,我的好多帖子也多次被別人轉載,我總是一笑了之,我總在想:別人為什么轉你的帖子?一是你的帖子有點意思或有點意義,二是對方認可了你的帖子,對自已是一種肯定。 再來說說你的這一帖子,我基本認定是你的原創(chuàng)帖,這應該是沒有異義的,你的這一帖子尤其是配字,是相當有水準的,這一點完全是值得肯定的。 至于我回帖的那句話,當時我沒仔細去分析,僅僅是從情感的角度考慮問題,這完全是我的失誤,給你帶來的困擾,我真誠地表示歉意! 現在二大網站因為定位的不同,所以也沒有什么競爭不競爭的,努力做好自己才是正道! |
亮哥 發(fā)表于 2016-2-22 17:46 愚鈍!沒看懂 |
清心可以 發(fā)表于 2016-2-21 14:17 臉皮夠厚的了,哈哈 |
徐柱平 發(fā)表于 2016-2-22 00:02 站外溝通!網上澄清!不要把太多人拉進復雜的爭論中!也免誤會! |
wx_上善若_Fhvq3 發(fā)表于 2016-2-21 22:25 這件事簡單地說:隨州網的一個網友將我發(fā)在其它網站的一個帖子“偷”到這里,這里的版主卻說我偷了這個網友的帖子。 我發(fā)這個帖子的目的是:在此說明情況,讓人們了解事實真相。 最后,我聽從“輻射”好友的勸告:此事到此為止,不再討論! |
看不懂!這世界好復雜! |
徐哥 聽我一句勸 何必喔 不要太認真 我玩了這么多年 寫了這么多 我的貼任憑別人別的媒體隨便轉 玩論壇的都懂 除非你注明不得轉載。小編無奈之舉而已。 清心可以是我好哥哥,別為難他。 |
呵呵! 有點意思……… |
徐柱平 發(fā)表于 2016-2-21 15:14 我這樣回帖是有我自己的理解的。并非因為我也是隨州網的版主身份來圓場。 清心可以 在本帖文的回帖中他沒有避諱他在那個山寨帖的錯誤言論,真誠的表達了他的歉意,并就此事發(fā)表了他個人的看法。 我見過不少官方與個人面對自己錯誤時的言論與態(tài)度,要么避而不談,要么是竭盡所能為自己狡辯,自圓其說。但清心可以在這類問題上沒有他們的那種不地道的做法,所以我在回帖中稱贊他有水平,至于他是否是網絡大佬,不知道其他人是否認可,反正至少我認為清心可以是網絡大佬。 徐老師和清心可以都是我認識的人,都是我的網絡好友,其實你們都是不錯的人,我真心希望你們握手言和,不必為些雞毛蒜皮的事壞了好心情,原本這事情與我無關,我喜歡多嘴,沒有想到回帖會有這樣的問題,如果我的回帖給你們帶來困擾,請諒解! 我不愿意卷入無謂的爭斗之中! 順祝二位朋友元宵節(jié)快樂!!! |
好文章為什么怕推廣? |
本帖最后由 夢中的綠洲 于 2016-2-21 17:43 編輯 徐柱平 發(fā)表于 2016-2-21 15:14 至于我回帖的那句話,當時我沒仔細去分析,僅僅是從情感的角度考慮問題,這完全是我的失誤,給你帶來的困擾,我真誠地表示歉意! 清心可以 已經在回帖中表示歉意了,如果是轉帖應該征求原作者的意見并注明出處,這一點是網絡文章中的通病,隨州網的網友的確應該注意。 話說隨州就那幾家網絡,喜歡逛論壇也無非就是那些人,事情說開了就算了,一介紹,大家其實都認識,建議握手言和,不必過于追究了! |
本帖最后由 徐柱平 于 2016-2-21 16:50 編輯 清心可以 發(fā)表于 2016-2-21 15:37 網友用我的破帖子,我真的沒有意見! 如果有人顛倒黑白,將被“偷”者戴上“偷”的帽子,你接受嗎? 我如果不談論此事,何來“埋單”之說?好“高大上”的思想境界喲! 你是“超級版主”,“自已的回帖是可以刪的”,佩服佩服;我承認,我的權限太小,小網民一個,更不能隨意刪帖、“偷”帖,慚愧慚愧! 不說了。我要去看看是否“有人偷你的帖子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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