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了小時候讀《再別康橋》,特別好奇,林徽因為什么沒有跟大才子、大情圣徐志摩在一起。而是選擇了踏實的清華大學(xué)建筑系教授梁思成,根正苗紅的梁啟超之子。當(dāng)時困擾我的是,既然相愛,為什么不結(jié)婚過一輩子。
后來,我明白,如果我是林徽因,可能也會選擇梁思成。因為她太愛徐志摩了,因為愛的太深,所以很大程度,如果兩個人結(jié)婚天天在一起,就是一種虐心。那些激情過后的平淡,或許會真正的打敗兩個人,因為太愛,所以不會趨于平淡,會不停地找出一堆事兒,互相愛著,虐待著。
后來,徐志摩和陸小曼的婚姻就能看出來,因為太愛,他將就著陸小曼所有的缺點,無論她是對是錯,他就是那么努力的愛。為了她能吸大麻、參加社交活動、買好看的衣服,徐志摩不停地兼職賺錢,勞累到身體出問題,最后一次講座的過程中,意外死在飛機上。誰又能說,這和那種海誓山盟的愛沒有一絲一毫的關(guān)系。
這世界上有多少情侶,熱戀期過后,自己找出各種事情,繼續(xù)延續(xù)這種高溫的戀愛,卻不知道,這樣持久高溫的戀愛,一不小心會燙傷對方。
我曾經(jīng)見過一個女孩子為了證明男生還愛他,讓他去為自己打架。最后引發(fā)出悲劇。
婚姻這東西,跟談戀愛不一樣。讀三毛的作品時,會覺得,愛情是這個世界最美的東西,但是,那些愛情都會在結(jié)婚后變成最舒適的親情。
我能夠想象,如果兩個人在結(jié)婚后還是會為了找一個話題,吃飯的時候不停地說話,那樣的感情,想必不會舒服。而你的另一半,一定要和你舒適的在一起,就像左手牽右手一樣,舒服就好,而不用像戀愛時,一碰對方的手,就分泌出各種荷爾蒙。那樣的愛情,戀愛中需要,但婚姻中,可能就多余了。
所以,這次我堅定了一個觀點,結(jié)婚就是結(jié)婚,不是戀愛,戀愛可以跟自己最愛的人,但是結(jié)婚,記得,找讓自己最舒服的那一個。有人可能會辯駁我,說毛主席說了,談戀愛就是為了結(jié)婚,不是最愛,我結(jié)婚個屁。
有時候我會思考,如果一個人跟你剛談戀愛就說要跟你結(jié)婚,是不是這種人只會被分為三類:
1、乳臭未干的小孩,跟誰都想結(jié)婚; 2、感情騙子,給你個承諾,不兌現(xiàn); 3、老江湖,玩累了,想趕緊找個人安定下來。
可是,哪個,才是你想要的呢?
戀愛和結(jié)婚,不是一個事情。
我記得《中國合伙人》里面佟大為,在風(fēng)流倜儻后,最后選擇的,竟然是一個長相非常一般的女性。當(dāng)被問到為什么,他說,因為她燒飯好吃。所以,我明白,其實走到最后的兩個人,不一定是最愛,但一定是最舒服的兩個人。
如果你還沒結(jié)婚,還在戀愛,并且愛的是你最愛的人,看到這篇文字,別著急,別絕望,努力用最舒服的方式和最愛的人相處。如果你們還是愛的死去活來,在趨于平淡后不甘心的互相虐待著最后沒走到一起,沒關(guān)系,因為至少在最年輕的時候,付出過全部的愛情,不后悔就好。而那份沒有結(jié)局的愛情,或許,更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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